【47人初選案】區諾軒續作供 指除新西4選區均積極否決財政預算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2/22 19:17

最後更新: 2023/02/22 19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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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諾軒今續就初選案作供。資料圖片

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,16人否認控罪,今(22日)踏入第13天審訊。區諾軒供稱,在5個地方選區中,僅有新界西的協議提及「會」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的權力否決預算案,其餘選區則指「積極」運用。

控方證人區諾軒今續供稱,在2020年6月9日記者招待會前,戴耀廷在初選組織者群組發出數個檔案,「都係一啲協調機制嘅內容,包括積極否決預算案」。惟區稱,「我當時嘅觀察同事實唔係完全對嘅」。區續稱沒有出席新界西的協調會議,至6月才得悉新界西提及會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權力否決預算案,其餘4個地方選區均使用「積極運用」字眼。

控方繼續就區於2020年6月19日發布的Facebook貼文提問,問區指的「若35+攬炒,否決預算案重要」的意思。區稱,當時認為有部分參加者相信否決預算案和攬炒是他們所關心的問題,「我當時嘅諗法係,與其去敦促其他候選人,不如佢地將時間擺喺佢哋宣傳嘅理念,令更多人投票俾佢哋」。

區續指,他理解當時有不少參加者提及過「攬炒」和否決預算案的概念,「佢哋會認為透過否決預算案,最後促使行政長官落台,就係有一個攬炒嘅意思」,區指該理解與他於4月30日接受《蘋果日報》的訪問相符。

控方續問,區貼文指「不見得有參與者對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態度保留」的意思。區稱在6月19日時,「我睇唔到有參與者公開地反對可以運用否決預算案嘅權力」。

法官陳慶偉追問,是否代表6月19日前,所有初選參加者均同意使用否決權,區稱「我唔敢咁武斷,只係話冇人公開反對啫」,區指於7月15日已退出初選工作,截至7月15日,他未聞有參加者反對使用否決權。

控方其後就初選組織者的群組訊息提問,指趙家賢在6月19日曾轉載「抗爭派立場聲明書」3名發起人致初選主辦單位的貼文,該貼文提及「是否代表部分拒絕簽署聲明書的參選人,可以無視我們早前的共識,甚至無視初選的結果?」,區在群組回覆「由頭到尾我理解個協議唔係冇咗,而係冇喺記者會公開。」

控方問,區所指是甚麼協議?區稱意指6月19日前,各區協調會議的協議。區又稱,協議是一份文件,內容包括積極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權力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。

控方隨後展示新界西協調機制的文件,區指出除了新西用「會運用」字眼、目標議席有異及有特定投票人數目標外,協調機制與其他選區相若。控方續問協調機制條款與新西與會者達成的共識有否差別,區指他沒有出席新西會議。

區提到,新界西及九龍東候選人向民主動力遞交提名表格時,額外附上1份聲明。控方亦展示了一份由趙家賢手機檢取出的新西協調機制協議文件,區稱於6月19日才看過該文件,與新西的聲明內容相同。

審訊明(23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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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